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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大型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项目公司30%股权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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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1-4 9:44:47
gaozhong2007
普通用户
未申请 |
| 项目所属行业 |
房地产,运动休闲旅游, |
| 项目实施地区 |
浙江 |
| 项目分类 |
产业项目 |
| 项目投资总额 |
27000(万
人民币) |
| 尚缺资金 |
4000(万 单位同上) |
| 所需资金 |
4000(万 单位同上) |
| 融资方式 |
股权转让, |
| 项目概述 |
标的名称 德清中大莫干山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30%股权包及特别要约收购标的
标的概述 一、本次转让的德清中大莫干山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30%股权包及特别要约收购标的构成为:(一)浙江中大技术进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口公司”)所持德清莫干山生态园公司10%股权;(二)浙江省迪达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达公司”)所持德清莫干山生态园公司20%股权;(三)辉腾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腾国际公司”)所持辉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腾投资公司”)88.57%股权。辉腾投资公司持有德清莫干山生态园公司70%股权,按此比例折算,辉腾国际公司间接持有德清莫干山生态园公司62%股权。 注:1、以上(一)、(二)项拍卖起始价38,487,164元; 2、(三)为特别要约收购标的,其协议转让价按以下公式计算:协议转让价=(境内30%股权的转让价﹣境内30%股权的挂牌拍卖起始价)×62/30﹢辉腾投资公司88.57%股权特别要约收购起始价(27,051,945元) 3、受让方受让境内30%股权后,必须同时按协议转让价受让特别要约收购标的。 二、德清中大莫干山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态园公司”)由辉腾投资公司、迪达公司、进口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并在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30万美元,其中辉腾国际公司所持辉腾投资公司88.57%股权。辉腾投资公司持有德清莫干山生态园公司70%股权,按此比例折算,辉腾国际公司间接持有生态园公司62%股权,出资762.6万美元;迪达公司出资246万美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进口公司出资123万美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生态园公司以2008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经浙江天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公司资产总额338,483,191元,负债总额210,192,644元,净资产总额128,290,547元。 公司主要开发建设德清莫干山生态园项目,该项目位于德清县武康镇西、09省道南北二侧,征用土地合计2317亩,用于建设体育公园、住宅。为配合项目开发,在所征土地伸延部分租用山地2250亩,租赁期为30年。 该项目地理位置得天独厚,紧邻德清县县城,距著名风景区莫干山约20公里,离区域经济、交通一体化的杭州市区仅40公里,在半小时车程圈内。拥有近5000亩大型原生态山水资源。 (其他详见《标的物说明及特别约定》) |
| 项目前景预测 |
挂牌期限及其他事项 1、公告挂牌期:自2008年10月27日报刊公告日(即挂牌起始日)至2008年11月21日下午5时整止共20个工作日,期间征集受让意向人并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
2、若公告挂牌20个工作日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合格竞买人应于2008年11月25日下午5点前与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3、若公告挂牌20个工作日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公告约定于2008年11月25日上午10时整在杭州市建国北路236号诚信大厦16层浙江产权交易所交易大厅对拍卖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4、若公告挂牌20个工作日之内,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自然撤牌。
受让报名:法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个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关受让条件证明、《产权交易竞买书》、保证金缴纳凭证(保证金2500万元),到浙江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报名和意向受让登记手续。
根据《关于印发<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国资发[2007]13号)的规定:竞买人(法人组织)报名时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上年度审计后财务报告、最近一期月度财务报表和资信能力证明等材料;竞买人(自然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让资金筹资渠道的说明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
| 公司名称 |
浙江兴隆盛拍卖有限公司 |
| 公司介绍 |
浙江省规模较大的拍卖公司 |
| 所需点数 |
原价:
0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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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需积分 |
原价:
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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