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融资是企业开拓融资的重要渠道和形式,也是商业银行大力拓展经营、提高效益的重要领域,据统计,自2000年以来,全国票据融资余额年均增长均超过了70%,在2005年新增的2.4万亿元贷款中,新增票据融资的比例就占到了两成,有些省份和地区达到了三成。今年虽然在紧缩政策下,但第三季度末票据融资同比仍然增长了13.5%。然而,在大肆票据融资的背后,也隐藏着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由于票据融资对银行和企业都有着重大的利益关系,在各自利益的驱使下,票据融资也呈现出违规操作等一系列的问题,甚至引发一些重大案件,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银行经营存风险
从签发银行看,有的急功近利,盲目扩张。对企业提供的商品交易合同或增值税发票未加以严格审查,就为其签发无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有的利用银行承兑汇票置换资产、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问题普遍存在,部分银行为了掩盖不良资产,对于无力支付到期票据款项的企业,继续为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由企业用贴现资金归还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款;有的在实际操作中有章不循,随意放大银行信用,超规定限额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为了逃避上级行授额控制,一些经办行或经办部门采取拆分等违规手法,将一笔银行承兑汇票拆成几笔签发;有的擅自放宽保证金的收取比例或放松抵押担保的条件,为一些资信度不符合规定的企业签发汇票,给银行资产带来极大风险。
个别商业行有账外经营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问题,在办理贴现业务时只注重汇票本身的真实性,放松对企业提交的增值税发票、商品交易合同的审查,导致为大量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办理了贴现,有些贴现资金用于了非生产经营领域,甚至流入股票证券市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票据市场秩序。
商业银行与企业相互勾结,联手“包装”票据问题,对一些大客户办理贴现的票据放松审查,对贴现企业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提供增值税发票、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的票据,也违规授理其贴现业务,为了逃避监管和套取再贴现资金,银行与一些企业相互勾结,进行票据“包装”:即由银行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与其有信贷关系、信用度较好的企业,由这些企业提供与该汇票无关的增值税发票、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到银行办理贴现后,再将资金转回到真正的贴现企业账户之内。
在经营票据贴现业务过程中,商业银行为了争抢票源,展开恶性竞争,纷纷降低贴现利率,甚至有的银行将贴现利率降到低于人民银行的再贴现利率,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利率市场秩序,同时少收贴现利息收入也给银行的资产带来了一定的损失;有的商业银行违反人民银行有关结算纪律和账户管理的规定办理贴现业务,为一些没有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办理贴现,将贴现资金转入融资公司、投资公司账户,甚至将贴现资金转入个人储蓄账户;有的商业银行与票据掮客内外勾结,在办理贴现时为其提供贴现利率、资金划转等多项优惠条件,为其不法经营提供方便,从中收取回扣、好处费;有的银行采取降低贴现利率、压低账内贴现利息收入、账外收取好处费私设“小金库”等。
这些都严重背离了开展票据融资的根本宗旨,给商业银行依法合规经营蒙上了一层阴影。
恶意欺骗为融资
从企业方面看,一些企业按照规定并不符合申办银行承兑汇票的条件,但为了达到利用票据办理融资的目的,不惜以欺骗的手段提供假财会报表,假商业合同,假税收报告,假市场调查,以此提高自己的信用等级,套取办理票据的信用。
根据一些商业银行的调查,这样的结果往往会带来到期不能按时还贷,造成大量的逾期使用,到头来,银行不得不大量背书垫款,有很多银行的贷款就是让这样的企业给逼上梁山的,当然票据逾期的风险也是不能低估的。更有甚者,有的企业还利用票据进行诈骗。前不久,中国农业银行铁岭市调兵山支行营业部在办理两笔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时,发现成都一家公司利用办理票据背书手续的过程中,采用事先精心设计的圈套,恶意将票据扣留。随后该公司将票据用在其他银行办理贴现,以此骗取农行贴现款1976.7万元。
根据调查,产生票据违规的主要原因:一是票据法规不尽完善。现行的《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票据的法律法规对于银行承兑汇票的有关规定不是很完善,使会计人员在具体操作中难以把握,对贴现、再贴现业务中涉及银行承兑汇票的法律法规也相对较少。
二是与日益发展的票据市场相比,相关制度建设滞后。虽然人民银行陆续出台了一些规章制度,但在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无据可依。
三是银行内部风险控制措施不得力,造成承兑中申请人资信调查流于形式。只对票据金额与票据数量进行核对,还有内外勾结伪造、变造银行承兑汇票,诈骗银行资金形成垫款等。因而造成了潜在的票据风险隐患。
四是相关业务人员业务素质低,风险防范意识差。目前,银行承兑汇票风险是来自多方面的,有市场风险,有信用风险,还有操作风险。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由于需要工作人员的主观判断,个别员工识假辨假能力差。另外,违规操作造成的后果也是非常严重的。
有效防范措施
对于票据融资中的违规操作问题,业内人士提出了以下防范措施:
首先,各商业银行要树立正确的管理观和业绩观。坚持合规经营,有效防范风险,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及贴现业务必须以真实商品交易为基础,严禁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加强对承兑及贴现业务调查、审查和跟踪检查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业务,遵守道德规范,杜绝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隐患。
其次,要重视资信审查,从严履行保证措施。在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的基础上,对不同等级的客户须按出票金额的对应比例交存保证金,剩余部分需提供质押、抵押或第三方保证。要强化担保措施,注重风险的补偿效率,在对每笔银行承兑业务都要求100%担保的前提下,适当增加保证金、质押和抵押的比重,有效控制质押物和抵押物变现能力和变现时效。
再次,重视预警监督,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法律、制度和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对因主观责任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的行为当事人,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总之,只要银行与企业密切协作,相互配合,相关部门制定更为完善的法律规章制度,从引发各种票据风险的根源上寻求控制,就能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也一定能促进银行票据业务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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