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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融资业务(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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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17 中国资金网
ZJ19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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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银票融资是指100%保证金、不上网、不可转贴的特殊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操作。
一、出票银行 华东六省一市范围内的商业银行(不包括地方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
二、出票金额 原则上5000万以内,大额操作视出票银行实际情况个案个议。
三、用款期限 原则上一年,延长期限视出票银行官员实际情况个案个议。
四、财务成本 每半年5%(含利息和手续费)。
五、操作程序 1、申请签发银票企业法人携贸易合同和经银行批准的银票申请书复印件来上海面谈。 2、双方签署责任协议,出票企业交纳操作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贴现方于当日携操作资质文件去出票企业所在地操作。 3、贴现方与出票银行行长或营业部主任面谈,确认属实即开临时帐户,按出票金额打入资金,显帐同时出票企业支付1%保证金。 4、出票银行在当日下午四时以前开出银票、盖好背书,同时办理好银票查询核实手续,附贸易合同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在出票银行柜台交割,贴现方同时划转资金。 5、贴现方划转资金时,按票面总额扣除相关费用(5%+中介佣金-已付保证金),差额部分由出票企业直接支付给出票银行。 6、银票到期前贴现方携银票原件到出票方二次开票操作,程序同前。同时贴现方将原银票退给出票银行自行处理。
六、其它 1、若到出票银行核实无误,贴现方无资金显帐,则贴现方无条件退还伍万元保证金。 2、若出票银行在当日下午四点以前不能开银票,则视同出票企业违约,所收取保证金不退,操作终止。 3、贴现方往来交通费用自理,操作当地的食宿由开票企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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