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境外资金项目投资合作业务
|
|
2007-9-17 中国资金网
ZJ198 阅读:
|
|
(一) 投资方式: A、 中外合资:股权式合作,双方按股权比例投入,成立中外合资公司。 B、 中外合作:契约式合作,双方按约定投入,成立中外合作公司。 (二) 运作程序: A、 项目方签署委托协议,提交项目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项目立项批文。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4、项目方所在地方政府对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 B、 投资方代表机构对项目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后,通知项目方法人代表或项目负责人面谈,并根据洽谈结果签定意向书。 C、 项目方向投资方发出书面邀请,投资方及时组织人员到项目所在地进行考察。 D、 项目方收到投资方继续操作的商务函后,及时提交符合国际惯例的《商业计划书》,供投资方审议立项。 E、 项目方收到投资方立项通知后,委托双方认可的权威机构对预计投入或抵押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新建项目进行评估或信用评级、财务审计。 F、 相关报告经投资方审议通过后,双方正式签约,同时投资方提供相关资料,由项目方申办相关合资、合作公司手续。 G、 按合同约定注入资金。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