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市专利资助专项资金
本资金资助的对象为:已向国家或国外申请专利,且专利第一申请时在沪注册的法人或持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
本资金资助项目:
1.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
2.授权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费,授权费及2年的年费
3.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费
4.在港澳地区申请并获授权的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1万;获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一个国家每项最高资助3万
本资金资助项目:
1.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
2.授权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费,授权费及2年的年费
3.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费
4.在港澳地区申请并获授权的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1万;获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一个国家每项最高资助3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