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

  本资金主要支持:重点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和信息安全保障、信息化实事及重点项目、信息化环境建设等而设立的政府财政专项资金。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的方式。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为信息化重点应用项目、实事项目等提供配套资金,按照市政府规定予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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