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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泛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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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4-14 11:21:00
admin
普通用户
未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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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投资行业: |
不限, |
| 拟投资金额: |
70000(万
人民币) |
| 拟投资地域: |
吉林 |
| 投资方式: |
借贷,其他融资方式 |
| 投资描述: |
投资业务种类
1、 按照资金来源的不同可分为自有资金投资和信托投资。
(1)自有资金投资: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实物进行的投资,其风险由公司自己承担。
(2)信托投资:公司以信托资金(或实物)进行的投资,其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2、 按照投资对象的不同分为实物投资和证券投资。
(1)实物投资:是指以实物作为资本进行的投资。
(2)证券投资:是指以购买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进行的投资。
3、按照投资的决定权可分为指定信托投资和任意信托投资。
(1)指定信托投资:是指公司按照委托人指定的投资范围或投资对象进行的投资,投资
风险全部由委托人承担,公司只收取少量的手续费。
(2)任意信托投资:是指委托人不指定的投资范围或投资对象,由公司按照信托目的决
定投资范围或投资对象而进行的投资,投资风险虽然仍由委托人承担,但公司收取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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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称: |
吉林泛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公司简介: |
吉林泛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吉林泛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登记有关事项的批复》(银监复[2003]26号)文件,批准了吉林泛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重新登记。公司注册资本为30,013.8万元人民币。
泛亚信托业务范围: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受托经营公益信托;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代保管业务;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以银行存放、同业拆借、贷款、融资租赁或投资方式运用自有资金;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办理金融同业拆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根据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对信托投资公司管理的有关要求,泛亚信托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键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及内控机制。公司以信誉为本、服务客户的企业理念,按照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经营方针,规范经营,稳步发展,为客户提供优良的服务。面对市场竞争的挑战与机遇,泛亚信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把信托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证券基金业务作为公司的盈利模式,努力培育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不断创新金融服务品种,加强风险控制,为客户取得优良的投资回报,逐步发展为以金融信托为核心的金融控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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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需点数: |
原价:
0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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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需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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